快递企业被曝存在私卖“无主”快件的行为,让不久前刚被曝光贩卖快件信息的快递行业又一次成为众矢之的。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私分“无主”快件,从法律上来讲等同于私分他人财产,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制定相应的规定。
根据央视报道,申通速递、顺丰速运等企业存在私卖“无主”快件的行为。记者查阅今年5月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发现,自快递企业确认快件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将由快递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开拆处理。能从拆出的物品中寻找收件人或寄件人信息的,应继续尝试投递或退回。除此以外,对于能够变卖的物品,快递企业应交当地有关部门收购,价款上缴国库,对于不能变卖的,则交由相应机关进行处理。
同时,记者注意到,早在2007年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就对于“无主”快件的处理有详细规定,但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处理“无主”快件有章可依,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因成本等诸多问题难以实行。
某快递企业负责人介绍说,“无主”快件虽然只占该公司快件总量的几万分之一,但按规定处理起来却费时费力。该负责人表示,“无主”快件需要单独仓库进行储存,也需要定期派人进行盘点,还需要将信息上传网络进行公示,“实际上消耗的人力物力远比正常配送大得多”。在这种情况下,一位不愿具名的快递从业者说,“对于‘无主’快件,企业大多自行消化,目前以售卖或捐献为主”。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有《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企业对于“无主”快件具备处理权限,但由于加盟制等原因导致快递企业管理相对松散,其对“无主”快件很难做到尽职尽责地寻找客户。由于“无主”快件界定困难、监管不严,少数快递员确实存在将正常快件当做“无主”快件处理进而牟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