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不倒”补监管短板,互金巨头或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
2018-11-28 14:24:09

[“要从源头上控制这些机构过度风险承担,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和控制杠杆率是核心要素,监管将逐步降低上述机构的风险资产规模,配套以公司治理及其他监管手段。”]

由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11月27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指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监管和处置作出制度性安排,补齐监管短板,将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要从源头上控制这些机构过度风险承担,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和控制杠杆率是核心要素,监管将逐步降低上述机构的风险资产规模,配套以公司治理及其他监管手段。这是一行两会针对‘大而不倒’金融机构问题和系统性金融风险补齐监管短板的重要举措。”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

哪些银行将“穿上紧身衣”?尽管实施细则尚未公布,但曾刚预计,五大行、头部股份制商业银行、头部券商、保险、金控集团以及互金巨头都可能纳入。

提高资本充足率、限制杠杆率

2008年金融危机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FSB)要求,分别发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和保险机构的评估方法与损失吸收能力要求,开展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和保险机构评估工作。于2011年7月21日圈定了28家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并建议对其实施1%~2.5%的附加资本要求;在特定条件下,最具系统重要性的银行可能面临最高3.5%的附加资本要求。

曾刚说,中国将大概率延续对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即在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限制杠杆率两方面做文章。

《指导意见》指出,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

其中,附加资本采用连续法计算,使得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附加资本要求与其自身的系统重要性程度相适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人民银行还可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形对高得分组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此外,《指导意见》着力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从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等方面加强监管,以促其形成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的理性企业文化。

目前国有四大行中,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中行2011年最早入选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随后,工行、农行和建行分别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入选。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从2016年起分阶段逐步实施,并将在2019年1月完全生效。目前,FSB对中行、工行、农行、建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均为1%。

事实上,今年以来四大行就在密集定增、发优先股“忙补血”。

3月,农行率先祭出1000亿资本补充计划,该行原行长赵欢表示,虽然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但资本缓冲的空间不够大,离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其他大行与一些股份行也接连补充资本。例如4月交行宣布将发行600亿可转债,8月工行宣布发行1000亿优先股。随后,中行拟发行1200亿优先股,建行完成发行400亿二级资本债。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大行对巴塞尔Ⅲ资本充足率要求已经达标,不过压力在于2018年中行、建行将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一级升级为第二级,需要额外增加0.5%附加资本要求。熊启跃指出,除了四家大行,如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下一步也有潜力进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未来资本达标压力将提高。

除了资本充足率,此次《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杠杆率要求。曾刚说,限制杠杆倍数有利于限制大机构过度风险承担,纳入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将被限制杠杆率、业务的复杂程度以及内部交易关联度等。

谁将被纳入?

那么,谁将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此次《指导意见》给出定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其经营和风险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性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员李虹含说,这意味着主要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

曾刚说,五大行肯定都在名单中,因为它们已经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对于股份行而言,监管将有评估流程和标准,目前细则尚未公布不得而知。但他认为,除了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外,金融控股集团以及互联网金融巨头都可能被纳入。

《指导意见》指出,“金融控股公司适用国家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规定,但经金融委认定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控股公司,同时适用本意见”。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目前央行金融稳定局也在牵头制定金控公司管理办法,未来一些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可能将被置于金控公司管理办法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双重监管框架之下。

1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在一场金控集团论坛上指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监管势在必行。

除了金控集团外,虽然《指导意见》在适用范围上未提互联网金融,但曾刚认为,目前市场上一些互联网金融巨头有理由上榜。

事实上,今年年初,金控公司管理办法酝酿出台之前,首批5家机构中,将蚂蚁金服作为实施监管的试点,已经引发业内对互金巨头是否也该纳入金控集团监管的讨论。

以BAT为例,阿里巴巴布局银行、保险、基金、证券、小贷等多个金融板块,已经有第三方支付、保险、小贷等多张金融牌照;腾讯的金融版图则横跨了第三方支付、保险、证券、银行、基金、小贷等多个领域;百度方面与中信银行联合成立百信银行,并正在申请百安保险牌照等。

此次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规定,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划定参评机构范围,确定评估指标。其中,对参评机构范围规定了资产占比和机构数量两套可选标准;一级评估指标包括机构规模、关联度、复杂性、可替代性、资产变现等。在评估过程中,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制作数据模板,进行数据收集,计算参评机构系统重要性得分,向金融委办公室报送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初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