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线上监管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年底前出台
2018-08-15 15:28:35

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018年底前出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文件,由卫生健康委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6日举行的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力争在5月底之前能够出台互联网医院的管理办法,但至今该办法尚未出台。

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互联网医院作为新兴事物,缺乏这方面监管的实际经验,既要做好监管同时又不能误伤其积极发展态势,所以监管政策的出台一定是要调整完善、慎之又慎。此外,政府在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还应重视大众监管的重要性,可让患者进行实名举报,方便取证,让大众参与到互联网医院监管中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自2015年,全国首家乌镇互联网医院诞生,到如今互联网医院已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今年4月,《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从政策层面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但同时也要求互联网医院须落地在实体医疗机构。

目前,互联网医院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医院自身建立的互联网医院,相当于是母医院的线上拓展;另一种是医院、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的独立互联网医院,是在其实体医院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全国各地的优秀医生,使医疗资源突破了地域和医院的限制。

互联网医院由于突破了时间空间界限,能够降低患者的看病成本,同时也满足不同患者群体对优质医疗资源的个性化需求,成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条有效途径。但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诊疗平台作为医疗新业态,缺乏与之相对应的行业监管条例、行业规范标准,存在一些监管上的难点。

“关于医疗,中医传统上讲是叫望闻问切,西医叫望触叩听,医生和病人往往都是面对面的。”庄一强指出,而互联网医院是不用面对面的,所以也会担心医疗行为发生变化而产生误诊、差错的问题,所以在监管上也会更加慎重。

而对于目前互联网医院的两种形式,庄一强表示,相比而言,独立互联网医院里监管难度也会更大一些。举例而言,医院自建的互联网医院,可以直接确认相关医生的资质。而独立互联网医院里,以次充好、冒充医生的情况则相对更容易发生,所以这也更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有地方已开始探索监管

今年4月,国家卫健委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了互联网医院监管的重要性。焦亚辉表示,一方面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医生的身份能够得到有效核实;另一方面,允许互联网企业进入到医疗健康领域,但同时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求必须落地到医院,保证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因此,规定依托实体医疗机构,还要进行线上、线下统一监管。

焦亚辉指出,“互联网医院”是比较新生的事物,以往没有这样一种形式,也缺乏这方面监管的实际经验。国务院文件印发以后,也要研究出台关于互联网医院的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对“互联网医院”进行界定,明确互联网医院登记注册流程等,比如像现在的医疗机构、医院都是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那么也要明确互联网医院由哪一级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许可证、验收及监管。

焦亚辉当时透露,正在会同法律、医院管理以及信息的专家一起共同研究这些政策,力争在5月底之前能够出台互联网医院的管理办法。

不过,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出台。庄一强表示,互联网行业本身就是一个新兴发展的事物,也是随着业态的成熟监管才能逐步成熟。特别医疗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所以对于互联网医院的监管也进行广泛研究讨论,不断完善后方能出台。

目前,地方也在探索加强互联网医院监管。例如,银川先后出台了《银川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银川互联网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等政策及监管文件,分别对诊疗平台和平台医师的准入、评级、退出,电子处方互认,医疗数据的安全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今年4月,银川市“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庄一强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应该随时掌握互联网技术、互联网医院发展动态,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监管。并且,在互联网思维下,不应该只靠政府的监管,政府部门毕竟人力精力有限,互联网监管还应该开放给患者来进行监管,患者可进行实名投诉,政府部门可进行取证,让所有的患者都参与到互联网医院的监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