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警方破获一个特大诈骗团伙,抓获110名犯罪嫌疑人。追踪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收购身份证复印件或以假身份证批量办理手机卡,买卖、持有大量银行卡,导致手机卡实名制、银行卡限卡令及账户实名制等在实际操作中落空。
收购、制假证、倒卖、洗钱……手机卡、银行卡沦为洗钱工具
据悉,近期,龙岗警方侦破一起特大诈骗案,专案组在全国17个城市抓获犯罪嫌疑人110名,涉案金额巨大。
该作案网络由在深圳南湾街道的团伙成员(卡总)、其他地方的卡贩、快递行业“内鬼”、诈骗团伙、洗钱团伙(水房)等组成。他们以收购和贩卖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U盾组成的“四件套”为主,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
“套卡最终沦为犯罪团伙的洗钱工具。”龙岗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刚说。
用假身份证办手机卡、注册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银行卡
——假身份证批量办理手机卡。2015年,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电信企业在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的居民身份证件。
李刚介绍,涉案犯罪嫌疑人一方面购买大量实名制前“囤积”的手机卡,另一方面通过收购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假身份证批量办理手机卡,电话入网系统虽然录入了用户身份信息,但实际上并非使用者的信息。
——银行卡限办难限卖。办案民警坦言,虽然银行限制了办卡数量,但对非法持有、买卖的行为相关规定约束力不强。因违法成本很低,犯罪分子大量买卖银行卡,银行卡限卡令和账户实名制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同样落空。
目前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实名制落实不到位,被犯罪分子利用。李刚表示,用制作的假身份证注册第三方支付账户,诈骗分子得手后,将赃款从银行卡转到第三方支付账户,又从第三方支付账户转到银行卡,频繁操作,层层转账,“漂洗”后的钱就很难追查下去。
管理规定要长出“牙齿”,实名制需落到实处
电信网络诈骗等下游犯罪屡打不绝,很大原因就在于“上游的非法获取源头难挖、中游的非法买卖环节难打”。
业内人士认为,相关部门要让管理规定长出“牙齿”,手机卡、银行卡办理、使用全程加强监管。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聂立泽认为,电信运营商和银行应该严格执行实名制规定,做到人卡对应;建议将银行卡买卖、非法持有等行为纳入刑事犯罪。
“除了加强‘两卡’监管外,还需要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身份识别机制。”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负责人王征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