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经济的黄金期已经来临。在日前召开的2018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表示:“近年来,互联网与生产服务各领域加快融合,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7.2万亿元,在GDP中的比重达到32.9%,总量位居全球第二。” 我国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不仅成为中国经济提质增效的新变量,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蓝海。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认识到,在我国数字经济向前发展的过程中,数据安全、网络空间治理等领域仍有待加强,尤其是站在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起点上,要搭好数字经济“快车”,既需要创新的引领,更需要质量的提升。
中国数字经济迈入全盛时代
随着网络提速降费、大数据、“互联网 ”、人工智能、分享经济、工业互联网、信息消费等一系列重大政策的推进实施,以及各地对数字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然进入“全盛时代”。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显示,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2万亿元,同比增长20.3%,显著高于当年GDP增速,占GDP的比重达到32.9%,我国数字经济总量已位居全球第二位。与此同时,数字经济拉动就业作用显著,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算表明,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人数达到1.71亿,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22.1%,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而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2017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测算,到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超过32万亿元,占GDP比重35%,到2030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将超过50%,我国将全面步入数字经济时代。
在契合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基础上,我国数字经济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正加速驶入发展的“快车道”,带动我国社会生产和百姓生活经历着“数字蝶变”。
一方面,数字变革产业。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经济从互联网、金融、交通、医疗等热点行业逐步向工业、教育、农业等传统领域渗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的驱动力。
另一方面,数字“点亮”生活。依托大数据、互联网形成的网上购物、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等新兴商业形态,创造出持续增长的商业价值,迅速“飞入寻常百姓家”,为大众带来了全新的“数字生活”体验。
数字经济发展遭遇拦路虎
尽管我国数字经济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数字技术发展的颠覆性让信息安全边界发生了改变。一是安全隐患突出。随着线上线下融合,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从虚拟网络空间向现实物理世界蔓延扩散,一旦公共互联网病毒、木马、高级持续性攻击等网络威胁向制造、金融、交通、能源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传导渗透,可能引发重大的网络安全事件,严重威胁经济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二是数据保护风险加大。大数据时代,海量信息的泛在、控制权限的弱化,使得更多主体有泄露大数据信息的可能性。三是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问题触目惊心。个人信息贩卖已成为地下黑色产业链,从非法采集到非法出售、购买、转售,再到非法利用,个人隐私面临被非法侵害,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其次,数字经济新业态给传统监管模式带来新挑战。一是不规范经营问题凸显。由于准入门槛低,经营者良莠不齐,网络售假等不规范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侵犯消费者权益。二是不正当竞争隐患浮现。在电子商务、网络租约车、移动支付等领域,强制商家进行“二选一”等行为,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忧虑。例如,BAT分别以搜索、电商、社交为核心,凭借其雄厚的资本,通过收购、入股、战略合作等方式进行布局,广泛渗透到各行业,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创新。
安全和创新是搭乘数字经济“快车”的密匙
数字经济以数字化丰富要素供给、以网络化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以智能化提升产出效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意义重大,机遇难得。尤其是站在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起点,处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更要让数字经济真正成为“向阳之力”,驱动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道路。
根据我国数字经济当前的发展现状,数字经济要行稳致远,既需要创新的引领,更需要质量的提升。
一方面,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平衡好数字技术和网络安全之间的关系,成为稳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加快数字经济立法,加快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或许可以成为破局的关键。其一,要制定完善适应数字经济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构建以《网络安全法》为核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大数据安全管理、跨境数据流动等重点领域专项立法同步的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其二,要强化安全保障,统筹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全面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数据、个人信息等安全保障能力。
另一方面,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技术不断涌现,掌握并应用最新技术,是打开数字经济未来的钥匙。如何保持创新力、深入推动数字技术进步,如何打破数字间流通“壁垒”,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加速拓展先进技术的场景应用和跨界融合等都是考验。其一,要集中优势资源突破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核心技术,形成包含技术、标准等在内的协同创新链条,加速融合创新。其二,要构建更加开放的数据流通体系,正确处理开放和自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提高应用效率和使用价值,比如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此外,壮大独角兽企业,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牵引。围绕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互联网龙头企业,同时,一批独角兽企业迅速壮大,亦彰显了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政府应加大对具有先进技术、理念、产品和服务的区域性或行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促进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资源的集聚,帮助它们做大做强,带动我国数字经济产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