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实施“网剑行动” 网络侵权假冒无处遁形
2018-06-08 13:38:55

对网络乱象的重拳整治行动即将开始。6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的《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

该方案指出,要通过开展网剑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 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

上述方案指出,要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协议客户资格审查。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在企业失信收益高于失信成本时,会对营商环境造成伤害,这是不公平竞争,这也会对消费环境造成伤害。“下一步应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例如广告虚假宣传,不能只进行工商处罚,还需对受消费者进行赔偿。”他说。

网剑行动“亮剑”

据了解,参与网剑行动部门有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和邮政局。

为此,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地网监协作机制作用,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刷单服务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强化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线上线下共同治理。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黄武双指出,“对各类网上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信息加大力度清理很有必要,建立一个好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尽量做到虚假信息减少,净化市场环境十分必要。”

“不仅要做行政处罚,还应该实施刑事处罚,这样商家的违法行为才会有所收敛。”黄武双表示。

据了解,此前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放管服的改革,使得企业注册更加便利,很多新业态快速发展,相应而来的是企业注册数量迅速上升。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日均新登记企业达1.66万户,今年一季度企业新设132.3万户,增长5.4%,平均每天新增1.47万户。

不过,随之而来的是很多新问题的产生。例如,常见的现象有互联网平台公司虚假商家多,假广告多。网上很多商家使用假的马甲,销售假的商品,这些商家有没工商注册,也没纳税,不仅扰乱了市场环境,甚至查处的难度都很大。

中国社科院财经院互联网经济研究室主任李勇坚指出,网上交易如果留下记录,相对好处理。但仍需要解决虚假信用、虚假商品等诸多问题。比如个人买了假货,如何进行起诉需要有制度支撑。再如,造假被判决后,其他的受害者也可要求处罚和赔偿。

严打违法广告、侵权假冒

上述网剑行动方案对于打击违法广告和网络侵权假冒,作了部署。

该方案指出,要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另外,根据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上述方案将使得网络产业面临洗牌。比如很多平台的虚假产品因为登记不完善,过去难以处罚,因为商家都可能找不到。如果实施登记,则可以更好识别虚假问题。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水指出,“很多虚假广告不是不好处理,而是要有作为。比如一些演员假扮神医早已被揭穿,但是没有部门去查处,这很有问题。”

另外举报虚假商品和广告的人被抓,导致很多消费受害者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这说明市场缺乏鼓励消费举报的机制,使得受害者敢怒不敢言。张星水说“主管部门应该加大虚假广告和虚假营销的处罚力度,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竞争秩序。”

上述方案也提出解决网络失信问题的方法,比如要从严处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

该方案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

同时认真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该方案对于落实平台责任也提出了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这方面监管要加强平台自律责任,平台再大不能大于法网,很多平台随意提取用户数据,甚至提出用户不让提取数据不给使用,这些都是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