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举办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宣布平台开始试运行,3月15日正式上线。平台的网址是“www.12315.cn”,手机APP名称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小程序名称是“12315”。这是工商总局继2016年底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部门,多年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从1997年开始,各地工商部门陆续开通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线电话。1999年,国家工商局将全国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的电话统一为12315,并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五级贯通、便民高效的12315体系。1999年至2016年,全国共受理各类消费者诉求7312.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3亿元,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启动仪式上,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亲自启动平台,副局长唐军致辞。唐军指出,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的“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的要求,工商总局启动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平台上线运行,标志着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入了互联网+时代,12315互联网平台将和原有12315热线电话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消费维权服务,同时,也将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等详细解答了媒体记者关心的平台主要功能及目标等问题。杨红灿表示,随着电子商务、跨境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蓬勃发展,消费者维权诉求总量迅猛增加,跨区域、跨境的消费争议层出不穷,以专用电话为基础的12315体系面临着提升服务的迫切需要。而平台一期工程于今年3•15上线运行后,消费者在平台上登录注册后可以通过电脑、手机APP及微信多种途径24小时便捷地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在平台的支持下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实现消费者诉求网上处理流程透明化。二期工程拟于2017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届时将进一步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平台全部建成后,可发挥以下四方面作用:
一是有利于消费者诉求的畅通。全国各地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等方式注册用户后登录平台。平台将以数字地图方式展示全国各地具有处理消费者诉求管辖权的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名录,对应各自投诉、举报窗口链接,使消费者能够便捷地找到有管辖权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可以上传文字、图片、视频等证据材料。这样比起12315专用电话平台更加便捷地消费维权。
二是有利于工商行政执法力量的整合。从工商总局到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所均作为工作用户登陆平台并依法各司其职;不同地域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平台交换信息和开展执法协作;有管辖权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三是有利于依据“大数据”进行“靶向”市场监管。依托平台对全国12315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消费热点的变化,以及商品、服务质量状况和市场秩序情况,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深度分析消费者诉求与国家经济、产业政策之间的关系,为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供警示提示,为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义务提供指引,为政府制定消费政策提供建议和参考。
四是有利于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各级消协组织、大型企业集团、电商平台的售后服务部门,以及其他国家消费维权机构、国际组织可以按照平台的授权,以不同类型用户身份登录,分享消费维权执法信息,开展在线消费纠纷调解(ODR),履行企业首问责任。平台还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度融合,把举报查处情况和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直接关联,依法公布,引导社会诚信建设,形成促进企业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倒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