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方面透露,查获的出口骗税案件主要是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
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朱峰表示,向公安经侦部门移交通报骗退税案件线索有12条,案值13.8亿元,可能影响退税2.3亿元;向国税稽查部门通报涉案企业有340家,案值13.3亿元,可能影响退税5548万元。
“从目前来看,我们这几年出口退税问题都还是比较突出。据国家税务局通报情况,我们现在每年出口骗取退税的件也是数以万计,骗取退税额也是比较高的。”朱峰说道。
朱峰介绍,一种骗取出口退税的办法就是高报价格,比如这个东西就值一块钱,如果按10%退税率,那就是退一毛钱,他报成10块钱,同样退税率就变成一块钱,增长10倍。另一种就是伪报品名,把本来不属于出口退税的商品,报成出口退税的产品,比如某些电子产品,比如把有些二级管报成比较高科技的太阳能电池。
当然,海关严打出口骗税也给跨境出口电商的合法性经营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除了传统出口贸易企业和走一般贸易出口路径的跨境B2B企业外,走邮包的跨境出口B2C企业也可获取出口退税。
在此前,由于多品种、小批量、多频次的特点,国内跨境电商企业一般选择通过行邮物品渠道将产品寄到境外,但无出口报关单,使得出口产品不能享受退税优惠。但自201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该政策指出,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执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随着各口岸退税通道陆续贯通,针对跨境电商网上“私人订制”的出口货物,卖主能真正实现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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