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获电商进农村中央补助资金2.59亿元
2015-07-27 16:36:50
近日,赣州市赣县、信丰、大余、上犹、崇义、安远、龙南、定南、全南、兴国、瑞金、会昌、寻乌、石城等14个县(市)成功入选2015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财政部已按1850万元/县的标准下达第一批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59亿元。此前,该市宁都县、于都县于2014年入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并分别获得中央补助资金2000万元。至此,除章贡区和南康区两个市辖区不符合申办条件外,该市已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