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来奉行差异化策略的商业银行和网贷平台P2P,正在不断释放出融合的讯息:一套围绕着资金托管的游戏规则正在被商业银行悄悄改写。多家媒体报道称,近日民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金联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后者提供包括资金托管在内的金融服务。
其实传统银行分羹P2P资金托管蛋糕的念头早已有之。不过,记者注意到,无论银行以何种方式介入P2P平台资金管理,相关合作都仅仅停留在协议层面,目前银行迟迟没有开展实质性的业务推进。
此前,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都曾曝出试水P2P资金托管的消息,也都在热闹一时之后偃旗息鼓。而频繁“难产”的背后,潜伏着银行与P2P之间的基因冲突,此次民生银行能否真正踏上破冰之旅,尚是未知数。
银行:强势布局 只待政策
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民生银行方面未否认媒体关于其与“金联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报道的真实性,但同时表示目前他们尚未开始向P2P提供资金托管业务。
据媒体公开报道,在商业银行介入以前,P2P资金托管一直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天下,仅汇付天下和易宝支付两家公司就占据了P2P资金托管市场60%的份额,银行军团的横空出世扮演着洗牌者的角色。
平安银行成了第一个想吃螃蟹的人,2014年6月,平安银行曾与多家P2P签署合作协议,针对协议内容,银行方面称仅提供“存管服务”,P2P方面却高调称其为“托管服务”。
“存管和托管是两个概念,存管只是协助性的金融服务,比方说P2P自有资金账户、资金存管汇总账户的分设管理和风险隔离等,而托管要承担兜底的责任,当时P2P的跑路现象频频发生,公众对于P2P出现负面印象,P2P需要借银行这样的正规军来净化形象。”一家参与过P2P业务的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但是有媒体报道称,平安银行的这一业务并未顺利开展。在得知平安银行与网贷平台合作后,去年银监会专门到平安银行进行调研,出于对风险的考虑,平安银行暂停了该业务。
此后,虽然监管政策迟迟没有定调,但还是有银行蠢蠢欲动。去年10月中信银行宣布与中投全球合作,为其开设“风险保证金账户”;今年1月你我贷宣布与招商银行合作,内容也涉及交易资金委托管理;2月,民生银行正在研发的“网络交易平台资金托管系统”甚至提前曝光。
然而,上述签署协议的银行在资金托管方面并没有真正落地的项目。但从“秘而不宣”的态度看,银行对于强势布局这片蓝海的愿望依然显得相当强烈。
“技术研发只是时间问题,银行现在最大的顾虑还是监管层,因为涉及任何一个领域的托管,银行都需要资格申请,需要报银监系统履行审批流程,所以称‘存管’也好,‘资金清算’也罢,都是曲线救国的方式。”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坦言。
P2P: 银行会不会抢我客户?
不过,相比股份制银行的一致热情,尽管不少P2P乐于躺在银行这棵大树底下乘凉,却也存在着不少忧虑之声。爱钱进创始合伙人张辉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一旦实现P2P资金银行托管,平台本身还需要承受一定风险。
“从P2P平台的角度来看,资金清算托管至银行后,平台客户资料被银行掌握,银行可能会利用这些资料对客户进行交叉销售,从而使P2P平台失去对客户的把控和影响力,造成自身客户资源的流失。”张辉对记者坦言。
在他看来,之所以项目推进缓慢、有“雷声大雨点小”之嫌的另一个关键,在于银行开发独立系统的进度。“P2P平台对于客户体验和满意度的要求极高,客户投资和提现的要求基本都是T+0,而银行开发的资金清算系统能不能满足这些需求,这很大程度上决定了P2P平台和银行合作的意愿,传统的信托、资管计划等托管业务,发生的都是100万以上的大额清算交易,而P2P的特点是小额、高频、响应速度快,因此银行需要开发独立的系统来满足这些特定需求。”
“P2P平台需要处理的交易量较大,如一家年成交额在几十亿的平台,一年涉及到的资金交易操作可能在上亿笔,相关的清算划扣等费用会高至上千万,而银行提供清算和托管的费用可能远高于第三方支付类似服务的收费,对平台造成极大的成本负担。”张辉担忧地说。
有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银行的收费要比他们提供的同等服务费用至少高20%。当然,这部分额外成本也能带来相应收益,即银行提供的增信和背书。
监管:明确支持
另一方面,虽然监管机构还没有正式出台谁有资格进行资金托管的文件,但监管层面的态度已经由阴转晴,被认为是大势所趋。年初,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曾公开表示,P2P资金托管应该在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资金托管容易造成风险传递、风险溢价,这两种风险的叠加,有可能会数倍放大行业风险。
据悉,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托管参差不齐,监管和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很容易钻法律空子,投资人的资金托管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银行的核心优势在于拥有资金托管的合法资质,同时在资金托管的形式上也并非第三方支付那样简单的备付金管理模式。
另有P2P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从银行角度而言,还需要制定一些标准和规则来衡量合作P2P平台的运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因为在介入P2P资金清算和托管环节后,从法律的责任和义务范围,银行只对投资人资金清算和托管环节的技术操作风险承担责任,而不会去承担P2P平台的运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张辉说:“虽然权责划定明确,但就当下国情,广大P2P投资人对于其中的理解还达不到完全客观,因此投资者教育也亟待解决。这就类似于买股票的人现在已经明白,虽然自己炒股账户的钱是托管在银行的,但是自己买卖股票亏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是既不能去找银行,也不能去找开户券商讨个说法的,而这个理念,20年前的炒股人是不具备的。P2P平台投资者教育可能还需要走一段更长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