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首批民营银行中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开始试营业。微众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试营业为银行股东、银行员工办理开户;邀请目标客户参与业务体验;与此同时加强同业联动,建立合作关系。目前,一些“隐形”障碍和困扰仍摆在这家互联网银行面前,亟待突破。
“金融基础设施”障碍如何突破?
“互联网金融实践面临的首要挑战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微众银行行长曹彤认为,在线身份识别是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基础设施。
由于不设物理网点,无营业柜台,远程开户成为微众银行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然而,根据目前监管政策,客户开立银行账户等都必须进行面签,这一强制规定一度被认为是网络银行的最大障碍。
据了解,微众银行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代替传统“面签”的身份验证方式。但这种模式能否得到监管认可?可喜的是,在积极鼓励金融业改革创新、推动银行业战略转型的背景下,央行近日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银行远程开立账户提出框架性意见。
“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只要能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通过其他办法解决面签问题并非不可。”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
除了远程开户问题,征信也是微众银行面临的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过去相当一部分人群由于缺乏人民银行的征信信息,无法享受到信贷服务,大家也逐渐意识到单纯依靠某个机构或者政府部门建设这些金融基础设施并不现实。
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伴随微众银行等互联网银行的设立,为顺应新的监管要求,包括在线身份识别、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将实现新的飞跃。但对微众银行来说,仍需要“人脸识别”等技术的确实保证和对新监管办法出台的耐心等待。
在“人脸识别”验证身份后,据称微众银行将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方法对申请人发放具体贷款。
微众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微众银行的大数据系统汇集了40万亿条数据信息,因此微众银行不需要调查信用、上门担保,整个服务完全依托于互联网。
据了解,微众银行的互联网大数据借助腾讯旗下各种平台的资源,主要运用社交网络上的海量信息,比如在线时长、登录行为、虚拟财产、支付频率、购物习惯、社交行为等,为用户建立基于线上行为的征信报告。
业内人士表示,微众银行会利用腾讯的不同数据源,通过采集并处理包括即时通信、电商交易、虚拟消费、关系链、游戏行为、媒体行为和基础画像等数据,并根据统计学的方法,得出信用主体的信用得分。
但是,社交大数据得出的信用评分并不能简单地与金融信用划等号。事实上,数据采集量越大,其可能带来的“数据噪音”也越多。
“和传统银行的客户信息相比,社交网络上的信息往往不全,社交数据在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控模型中占比并不高。”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认为,数据并不是越多越好,如果大量数据与用户的信用状况没有直接挂钩,那么数据的有效性就会打折扣。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朱明春认为,由于腾讯的“社交属性”大于“金融属性”,以腾讯资源为主导的微众银行仍面临信用评分系统存在无效信息干扰等问题,信用模型的建立可能需要不断修正。
股权结构是否存在隐患?
公开信息显示,微众银行共有10名股东,3家发起人深圳市腾讯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持股30%、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0%。
微众银行其他7名法人股东分别是:深圳市淳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深圳市横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信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各持股3%),中化美林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
事实上,由于担心股权过度集中,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监管机构一度要求民营银行的单个股东占比不得超过20%,腾讯持股微众银行30%股权已经是“破了例”。
“从目前来看,腾讯对微众银行的发展可以说是‘全力支持’,光是提供征信数据这一点,其对微众银行的贡献就显然超过30%。”朱明春说。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腾讯对微众银行付出的资源“明显较大”,这一股权结构可能为未来微众银行的发展埋下隐患。
近期,阿里系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与天弘基金的另一股东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有关增资入股天弘基金引起的纠纷,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天弘基金的余额宝能如此成功,主要是因为‘傍上了’阿里支付宝这棵大树,阿里不愿‘肥水流入外人田’,试图控股天弘基金,但矛盾却纠缠至今。”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微众银行也是如此,现在刚成立一切都很和谐,但随着微众银行的发展,股东对于其付出与回报之比若觉得不平衡,就可能产生争议。”
“股东之间需要讲究诚信,尊重已经签署的法律文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吕随启说,“此外腾讯与微众银行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双方需要在资源衔接、共享上制定更为量化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