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所见的楼市宣传广告中,赠送面积、谷底价、升值潜力巨大等词汇频入眼帘。不过以后再发布这样的广告要慎重了。昨日江苏省工商局举行工商系统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3起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发布类似虚假广告的行为。扬子晚报记者 张遥
全省三个月查处3100起,赠送面积要慎宣传
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数据,自3月份全省工商系统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立案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案件3100件,结案1650件,罚没入库3356.81万元。截至6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共查获房地产违法广告930件,罚没款755.85万元。在昨日一并公布的13起典型案件中,虚假宣传赠送面积、区域最便宜价格、房屋增值快及名校学区等熟悉的广告字眼悉数出现在其中。
常州市武进工商局查处常州中体置业的虚假宣传案中,当事人在售楼处户型介绍散页上,将飘窗和阳台等本应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空间标注为赠送面积。工商局人士指出,将本来计算一半、以及本身属于必须免费配建平台等面积包装成赠送面积来宣传,是对购房者的一种“隐瞒”和“欺骗”。因此当地工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做出责令改正及罚款处罚。实际上,类似的事情在南京市场也屡见不鲜。这些楼盘在楼市圈内被称为“面积神偷”,其中最出名的要数雨花台区的前“地王”项目,该盘在对外发布的软广告中直言不讳“偷面积”偷得多。此外遍布城中、仙林、江北、城南及江宁几乎所有板块都有类似宣传赠送面积或“偷面积”的品牌楼盘。依照常州这一处罚力度,这些楼盘今后都有可能被罚款。
“最低价”和“升值赚钱”不能提,电商将纳入监管
此外,扬州市江苏区鸿翔房地产公司在宣传旗下楼盘时采用“小纪镇价格最便宜”和“最低15万即可入住”等字眼;泰州市万嘉置业在宣传中声称“现在选择万嘉名城,开发商即可让你房产每日增值188元,一年增值68620元”。这两个项目的开发公司也被当地工商部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性为虚假宣传,并予以相应处罚。而在南京,类似“区域谷底价”和城中一楼盘的“连续五年投资回报率市场评估10%”等字眼也丝毫不鲜见。特别是公寓产品由于近期上市总量较大,在宣传上有比拼“回报率”的趋势。工商局的相关人士表示,这些项目在今后的宣传中都应引以为戒,不能把话说太满,太满就意味着虚假。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总队长徐永康在回答扬子晚报记者的提问时还指出,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除了传统房地产广告外,类似电商活动等新型业务,也在监管范围之内。开展类似业务绝不能违反房管局、规划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应规定。目前我省已经设立了相应网监系统,将点对点开展监察,新浪、搜房和House365等房产网络平台,以及一些网络中介都是监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