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网购频繁程度变深 免税制度恐取消
2014-02-13 10:20:09

2月13日消息,网络商机发达,却难以课税,台湾地区财政部门要堵漏决定从邮包下手。依据台湾地区财政部门最新规定,从2月10日起,邮包进口完税价在新台币3,000元以下者,虽享有免税优惠,但适用对象从严控管。

 

据了解,凡是30天内邮寄次数超过二次,或半年内达六次以上的被定性为频繁进口,将会失去免税资格。

 

亿邦动力网了解到,为了应对淘宝网等网络交易频繁加剧现象,台湾地区财政部门修正“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重新规范进出口邮包的免税及报关、通关相关规定。

 

基于现行进口邮包享有完税价低于3,000元可以免税的优惠,导致“化整为零”避税的进口案件激增,新办法已升高防弊层级。

 

台湾地区财政部门指出,海关将针对邮包进口次数频繁者设限,从台湾以外的各个地方寄至台湾同一收件地址,或署名相同收件人的进口邮包,依其邮寄次数在30天内达两次以上,或是半年内邮寄次数超过达六次者,不再给予免税优惠。

 

台湾地区的财政部门认为,自台湾以外地区频繁进口邮包者,即使进口完税价值低于3,000元,非属自用的嫌疑也极高,并有化整为零避税的可能。

 

按照台湾地区现在的规定,个人自台湾以外地区或网络平台进口完税价格不超过3,000元的货品,享有免征关税、货物税及营业税等租税减免优惠。

 

除了频繁进口小额邮包者不再免税之外,台湾地区财政部门也修正目前计算免税金额的方式,规定国外寄件地在同一到达日,寄送至台湾同一收件地址或收件人的邮包,数量超过二件以上时,需合并计算进口货物完税价值,换言之,进口价值单件超过1,500元,就会被课税。

 

新办法也明订“同一到达日”是指邮政机构加盖邮戳在邮包发递单上之日。

 

鉴于进口邮包多数都是数量零星、金额微小的货品,数量却极多,为加速邮包报关的手续,财政部门亦订出报关门坎,只有离岸价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进口邮包,才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另外,申请冲退税、保税或复运进口需调阅原报单的进口邮包,也必须在邮政机关寄发补办验关手续通知单翌日起15天内,向海关办理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