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肯定了电商在推动乡村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认为电子商务将持续在平衡城乡消费差距、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商品化、助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并提出,电商“十三五”期间,需要继续以电商扶贫以及农业转型升级为主要任务,通过组织领导、试点示范、资金投入等保障措施,开展电商服务平台发展、电商促进县域经济、电商扶贫等专项行动,将电商作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惠及城乡的重要平台。
建立电商平台 促进农业升级
《规划》显示,电商“十三五”期间,将通过电商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包括完善基础设施,打通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农林产品、农林地区加工品进城,方便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形成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村电商体系;加快农林产品商品化、品牌化进程,探索订单农业,加速发展精准农业,形成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方式;依托电商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积极开发农林生态、乡土文化资源价值,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与此同时,发展电商产业信息服务。鼓励信息服务机构采集和分析电商相关产业领域市场信息,形成多种类型的在线智库产品,服务政府及企业电商决策。推动农资生产、经销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合作,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供农技和市场信息服务。
此外,探索培育区域电商平台,通过独立发展或合作发展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差异化推动一线城市、制造业基地及农产品主产区电商发展,提升区域内生产与流通衔接效率,提高消费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电商的均衡发展。
借力电商发展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一环,也是很多农村电商的落脚点,各个电商平台充分结合地区特色,打造一县一品或一村一品。
对于电商“十三五”期间的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了四点主要建议:
(一)、建立完善城乡电商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引导电商龙头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资源,积极培育多种类型、多种功能的县域电商经营合作主体,提供商品交易、人才培养、创业孵化等各类电商服务,形成县域电商服务带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局面。
(二)、提高城乡电商品牌及企业化经营意识。加大流通标准、安全追溯体系在电商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依托电商助推“三品一标”建设、加速农林产品的商品化、品牌化和电商化进程,形成一批质量好、信誉佳的品牌商品,培育一批县域电商企业家。
(三)、支持连接城乡的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之间仓储配送、冷链物流等和农林地区物流服务站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创新发展双向畅通的电商物流模式。推动城市金融机构下乡,为村民提供便捷的网银服务。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建设,探索费率优惠政策,加强县域地区4G无线网络覆盖。
(四)、推动农资、休闲农业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大型农业、农资电商平台、邮政、供销社等渠道,开展农资网上销售,建立农资电商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加大城市郊区休闲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以接待服务规范、信用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建立统一的休闲农业线上推介、销售、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管体系。
持续推进电商扶贫
据了解,2011年,海南省便已开始探索电商扶贫模式;2014年底,国务院扶贫办在其开发工作会议中提出,将在2015年实施包括电商扶贫工程在内的十项扶贫工程;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将“电商扶贫”正式纳入了精准扶贫工程,提出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规划》显示,2014—2015年,财政部、商务部在256个县开展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103个,占比40.2%。
此外,电商企业也积极探索电商村、产业扶贫、创业扶贫、用工扶贫等“电商扶贫”方式。2016年初,国务院扶贫办与京东集团签署电商精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探索“产业扶贫、创业扶贫、用工扶贫”三大模式,发挥京东电商平台优势,以电商手段助力国家“精准扶贫”战略。
《规划》指出,电商“十三五”期间,将以“共享和创新”引领发展,推动电商广泛应用于社会发展领域,创新开展“电商扶贫”和“便民服务”,使全体人民在电商快速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在电商扶贫方面,建立电商助力精准扶贫的带动机制,探索通过电商平台调动全社会扶贫力量,实现产品或项目资源的精准对接,带动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政府与电商平台企业联合开展电商扶贫就业行动,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收购产品或提供就业机会,精准解决贫困人群就业问题。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
开展电商扶贫专项行动,具体包括:
(一)、支持贫困地区依托电商对接大市场。加强贫困地区电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企业与贫困户利用电商联动经营,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特色产业、特色旅游,助力精准扶贫。
(二)、支持扶贫项目依托电商对接扶贫力量。通过电商扶贫公益平台、社交网络及大型电商平台,推广贫困地区产品或项目,积极组织消费扶贫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扶贫力量的积极作用。
(三)、支持依托电商平台就业创业实现就地脱贫。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提供小额信贷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各级政府部门对贫困者的帮扶力度,发挥电商平台积极性,组织开展电商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条件。
最后,《规划》还提出,将加强组织领导,在电子商务扶贫、领域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部际协调机制;推进试点示范,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试点工作;优化资金投入,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技提升、创新创业、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探索实践。通过这些措施来保障十三五规划的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