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改委:反炒信促共享 力促电子商务信用建设
2016-10-25 17:00:47

        10月25日,发改委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双11”电子商务信用建设有关情况。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表示,今年11·11电子商务信用建设活动共采取了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共同签署信用承诺。11·11之前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百度糯米、奇虎360、苏宁易购、唯品会、亚马逊、当当网、中粮我买网、58同城等11家主要电商企业共同签署《守信践约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发布,同时推广自各大主流媒体,督促主要电商加强自律和平台监管,引导电商企业严守质量诚信、价格诚信、物流诚信、支付诚信和售后服务诚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低价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为11·11电子商务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信用风险预警和评估。利用大数据分析11·11历年电子商务数据及失信行为记录,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研判新形势下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点和隐患点,提出规避和控制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的应对措施,发布11·11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预警报告,以便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诚信电商相关企业利益,保护公平竞争秩序。11·11活动结束后,重点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失信行为进行跟踪监测和测评分析,对网络促销活动期间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情况进行总结,公布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的典型案例,同时提出整改措施和政策建议。预警报告和评估报告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及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
        三、实施反“炒信”信息共享。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总枢纽和信用中国网站的总窗口作用,发布涉电子商务的受惩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供社会各界参考使用。联合推进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反“炒信”信息共享。会同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实施反“炒信”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惩戒措施,利用大数据和加强监测监控,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提升交易主体信用真实度,维护信用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支持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八家企业建立反“炒信”信息共享机制,并联合开展反“炒信”行动,对“炒信”活动进行专项整治。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9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总体方案》。电子商务平台要积极推进帐号实名制认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分证号码为基础,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和约定交换,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联合惩戒子系统。建立共享并定期更新“炒信”黑名单,创新联合奖惩工作机制,逐步开展线上线下联合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