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适时启动“深港通”。研究制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规则,积极推进试点。严厉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意见》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具体包括,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保险制度体系、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等五方面。
在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民营银行。推进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选取部分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区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创新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模式,建立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合作机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建立银行卡清算服务市场化机制。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
在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市场化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在公布关键期限和短端国债收益率曲线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长端国债收益率曲线。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创新。稳慎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金融市场双向有序开放,择机稳妥开展限额可兑换试点。研究将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推广到全国。
在完善保险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研究推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方案。研究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出台加快发展现代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大力推进国企改革
国企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增强市场微观主体活力。
具体包括,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制定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指导意见,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布局。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健全企业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
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搭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即,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企业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改革,包括出台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政策;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食盐生产批发管理体制、食盐政府定价机制、食盐储备体系等改革;出台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启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
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提升,也是《意见》提出的重点内容之一。
《意见》提出,实施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启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科技人才分类评价试点。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去行政化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等。
《意见》提出,构建对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活动的普惠性政策支撑体系,借助互联网等新技术,构建新型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创新监管方式,为新兴领域创新创业营造宽松环境。创新通用航空新兴业态运行监管模式,出台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