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外管局在其官网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内容包括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小额交易无需审单,放宽境外存放等措施。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内容包括: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二是小额交易无需审单。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三是简化单证审核。四是清理整合法规。制定《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废止 50多项相关法规文件。五是放宽境外存放。允许企业集团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境外存放。六是强化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的双向监测。
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无需审单的新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改革措施是根据我国服务贸易金额小、笔数多的实际特点制定的。
根据2012年数据统计结果,取消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单证审核,按笔数计算,可覆盖约88%的企业服务贸易交易,从而便利了我国绝大多数服务贸易企业;而其余12%需在金融机构审核单证的服务贸易交易,其金额约占企业服务贸易交易总金额的92%。这种抓大放小、突出重点的管理方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