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发布 鼓励交通移动支付发展
据交通部网站5月31日消息,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发布《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下称“计划”)。计划中提出要全面推进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推广普及闪付、虚拟卡支付、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并同时鼓励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公共停车场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手机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手段。
以下为文件全文:
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交运发〔2019〕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绿色出行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努力建设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
二、构建完善综合运输服务网络
(一)加快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普通公路为基础,水路运输为补充,民航有效衔接的多层次、高效便捷的城际客运网络。在城市群、都市圈内利用高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等构建大容量快速客运系统,加快退出跨省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优化城际客运供给方式,提升服务品质。
(二)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完善客运产品体系,创新空铁联运、公铁联运等客运产品,实现各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完善市内渡运、岛际客运服务网络,提升水路客运服务水平。优化进出站流程,推进铁路、长途客运旅客进站安检及身份查验流程标准化,提高进出站效率。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客运枢纽探索建立民航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转城市轨道交通换乘免安检机制。加强站车船环境建设,提升旅客在途体验。创新旅游客流组织模式,增加旅游列车开行范围和数量,有效提升旅游列车服务品质。
(三)推进实施旅客联程联运。加强和完善民航机场、铁路、道路客运、航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及管理。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规划、同步建设、协调运营、协调管理,引导推进立体换乘、同台换乘。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民航、铁路客运等运营时间的匹配衔接。鼓励企业提供旅客联程、往返等票务服务,加快实施旅客联程运输电子客票。推动中转换乘信息互联共享和交通导向标识标准化。完善旅客联程联运票价优惠政策和多人套票优惠政策,引导公众和家庭出行选择集约化运输方式。
(四)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树立“窄路密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强支路街巷路建设改造,打通道路微循环,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适宜绿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网络。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网络。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推进现有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快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无障碍出行条件,提升无障碍出行水平。不断优化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路权分配,均衡道路交通资源。
三、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五)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全面推进和深化公交都市建设,结合实际构建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通勤主导方向上的公共交通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枢纽、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分析,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降低乘客全程出行时间。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多种方式网络的融合衔接,提高换乘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公交线网向郊区、全域及毗邻城市(镇)延伸,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六)提高公交运营速度。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优先在城市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域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加强公交专用道的使用监管,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推行公交信号优先,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优化地面公交站点设置,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因地制宜允许单行线道路上公交车双向通行。
(七)改善公众出行体验。进一步提高空调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提高无障碍城市公交车辆更新比例。推广电子站牌、手机APP等信息化设施产品,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公交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信息服务。全面推进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推广普及闪付、虚拟卡支付、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推进实施阶梯优惠票价、优惠换乘、累计折扣票价等多种形式的优惠政策。鼓励推出适合游客使用的周卡、日卡、计次卡等市政公共交通票务产品。鼓励运输企业积极拓展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社区公交等多样化公交服务。建立与出行服务质量挂钩的价格制度。
四、优化慢行交通系统服务
(八)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开展人性化、精细化道路空间和交通设计,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加大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建设力度,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合理通行空间。加快实施机非分离,减少混合交通,降低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相互干扰。按标准建设完善行人驻足区、安全岛等二次过街设施和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立体交通设施。在商业集中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规划建设步行连廊、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形成相对独立的步行系统。
(九)加强慢行系统环境治理。推进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步行道、自行车道环境整治,加强站点及周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治理。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根据城市交通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对“僵尸车”“废弃车”等车辆回收,强化用户资金监管。
五、推进实施差别化交通需求管理
(十)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研究制定公众参与感强、富有吸引力的小汽车停驶相关政策。鼓励对自愿停驶的车主提供配套优惠措施,探索建立小汽车长时间停驶与机动车保险优惠减免相挂钩等制度。在供需失衡、交通压力大的区域或者路段,探索实施小汽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引导降低小汽车出行总量。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建设,引导私人小客车换乘公共交通出行。
(十一)加强停车治理。加强交通出行信息引导,高密度布设交通出行动态信息板等可视化智能引导标识,建设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交通枢纽、进出城市交通、停车、充电设施等信息引导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推广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动“互联网+”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探索推进共享停车建设。鼓励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公共停车场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手机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手段。
(十二)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加强对交通出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预判,鼓励在有条件的道路设置单行道、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合乘车道等设施,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完善集指挥调度、信号控制、交通监控、交通执法、车辆管理、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推进部门间、运输方式间的交通管理信息、出行信息等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依托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在高速公路领域试点开展自由流收费应用。
(十三)促进新业态融合发展。鼓励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引导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减少车辆空驶。加快推进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合规化进程。鼓励汽车租赁业网络化、规模化发展,依托机场、车站等客运枢纽发展“落地租车”服务,促进分时租赁创新规范发展。
六、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
(十四)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以实施新增和更新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为突破口,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进一步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行业运营补贴政策,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
(十五)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
七、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
(十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深入机关、社区、校园、企业和乡村等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公众对绿色出行方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倡导公务出行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推进将公共交通、绿色出行优先纳入工会会员普惠制服务。制作发布绿色出行公益广告,弘扬传播绿色出行正能量,让低碳交通成为时尚,让绿色出行成为习惯。
(十七)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主题活动,推进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绿色出行志愿者队伍等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社会评价、行业监管、政府决策的民主管理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八、加强绿色出行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按照本行动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大对绿色出行行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为绿色出行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群、都市圈范围内跨行政区域的绿色出行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跨行政区域协作。
(十九)强化政策保障。要研究建立健全绿色出行支持体系,强化财政、金融、税收、土地、投资、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强化各级财政资金在绿色出行中的引导作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公交专用道、场站基础设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购置运营、绿色出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出行行动,拓宽绿色出行发展融资渠道。
(二十)深化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锐意创新的职业氛围。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行业劳模、行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营造尊重关爱交通运输职工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行业劳动和技能竞赛,着力提升行业职工技能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十一)加强示范引领。研究建立绿色出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专家评估、明察暗访、民意征询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动态综合评价机制。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推动各地不断提升绿色出行水平。